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持续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2-10-24 发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字体:

  10月21日至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深入隆安煤业公司绿草沟煤矿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组听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成4个小组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点实现全覆盖检查。

  检查结束后,牛银海局长首先向隆安煤业公司绿草沟煤矿领导班子发放了《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及警示教育系列摘编》,并结合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提出矿山安全风险防范的工作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法律。董事长、矿长都是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学习《安全生产法》《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严格履行矿领导带班下井职责。二要深入开展培训。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强化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学习青海局编印的《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及警示教育系列摘编》;落实国家局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自查,提升安全培训质量效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能力。三要吸取顶板事故教训。1-9月,全国煤矿顶板事故占比达到一半以上,近期国内又发生较大以上顶板事故,要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强化顶板离层观测等技术措施,防范顶板事故发生。四要做好近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应急部、国家局和省安委会、青海局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四季度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并制定管控措施,突出抓好大检修、事故反思、顶板检查、安全培训等工作,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

  杜进栋副局长、海西州及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参加对绿草沟煤矿的督导检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