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青海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进栋带领执法人员组成调研指导组,到省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并调研指导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组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在听取该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的基础上,通过检查公司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与技术管理工作例会会议纪要、安全投入台账、“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培训档案等资料,详细了解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向该公司通报反馈了煤矿安全风险分析辨识不系统、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性不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质量控制要素缺失、未制定职工素质提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用工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10余项问题。
检查结束后,杜进栋副局长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生产技术、项目建设分管领导交换了意见,传达国家煤矿安监局《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精神,并就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精神,深刻汲取重庆能投渝新能源公司松藻煤矿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排查下属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二是增强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紧追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制定企业层面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号准脉、开对药、治病根,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体目标。三是树立用科技手段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超前意识,争取科技项目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快推进鱼卡矿区三软煤层支护技术攻关。四是研究制定职工素质提升中长期规划,要统筹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技能人员的培养,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煤炭产业队伍,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五是按照新标准积极创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化工作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现场检查、动态抽查、严格考核奖惩,以标准化为抓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六是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省安委会、青海煤矿安监局、省应急管理厅近期工作部署,摒弃四季度煤炭市场需求旺盛带来的突击生产和超产冲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均衡生产,严格执行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时段24小时值班值守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确保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尽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