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监局认真传达学习应急管理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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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青海煤监局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局机关全体干部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局纪检组长黄福林同志传达了应急管理部系统纪检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议精神和应急管理部党组《关于重庆煤矿安监局方佳军同志严重违纪案件的通报》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陆宁安同志主持会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扎实做好局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局党建工作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业务工作进一步融合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局党组成员、各支部书记、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我检查、修正、完善,扎实做好局各项工作。二要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要充分借鉴、运用好其他省局纪检监察工作先进经验、有效做法和亮点成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提高实践能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专职监督作用。三要从细从小抓作风建设。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自律意识,从小事抓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和我局相关制度规定,出差期间按标准自觉交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坚决抵制隐形“四风”的侵害。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煤监局和青海煤监局“禁酒令”,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四要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盯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规范监察执法程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应急管理部党组、国家煤监局党组近期有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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