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30日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确保我省煤矿企业安全度汛,7月2日至4日,青海煤矿安监局、省应急管理厅组成联合督查组,由省应急管理厅郭显世副厅长带队,深入海北地区抽查了海泰煤业公司铁迈煤矿和西海煤炭公司默勒三矿水害防治工作。
督查组听取了煤矿企业水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探放水设计及水害防治图件等相关资料,对地面防洪设施、井下排水系统及探放水作业现场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隐患和问题17条,现场下达执法文书4份。同时,督查组就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判水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水害防治措施。二是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制度,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彻底查清查明矿区范围内的采空区范围和分布情况,掌握积水范围、水量和水压等情况,老空水威胁的各矿井要坚持“四步工作法”,切实做到“查全、探清、放净、验准”,彻底消除老空水威胁。三是进一步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强化值班值守。就近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防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和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巡查制度,遭遇较大暴雨、洪水时,要昼夜在岗,增加巡查次数,发现险情立即做好撤人升井工作,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伤人。四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煤矿企业对标对表、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对未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三专两探一撤”制度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水患的煤矿,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