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监局联系指导海北地区煤矿

发布时间: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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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海煤监局分管领导带领督查组赴海北地区开展煤矿联系指导工作,督查西海煤炭公司柴达尔煤矿和博海煤炭公司振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柴达尔煤矿“12·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督查期间,督查组组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宣贯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现场会精神;组织煤矿职工集中观看安全宣传教育片《血与泪的呼唤》、《情与法的评判》和《违与危的骤变》,推进全员安全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事故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局纪检组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开展了廉政回访。

  督查组就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按章作业,辨识和管控好安全风险源。二是跟进时代发展,推行“四化”建设。要学习外省“四化”建设先进工作经验,制定推行“四化”建设的具体举措,用战略的眼光规划和发展好企业。三是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严格对照标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真正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入到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中,做到动态达标。四是切实做好安全培训工作。要推行淮北矿业集团煤矿安全培训先进工作经验,认真落实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实际,采取相关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抓住工作重点。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动态观察,如履薄冰,登记造册,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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