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2018年度报告由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以及诉讼数量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http://www.qhsafety.gov.cn)下载。如对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电话:0971-6137215。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以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为支撑,强化煤矿安全监察,加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警示、预报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问题,全面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在局门户网站对煤矿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煤矿安全执法监察、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动态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主动收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回复事故举报、咨询建议,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主动公开了2018年度煤矿事故调查报告,并在网站全文公布。
(三)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发布煤矿安全监察信息,主动公开、宣传报道煤监部门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8年度没有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处室和人员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力度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大。
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将积极创新思路,着力提升效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畅通工作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强化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是根据国家煤监局和青海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重点加大事故信息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力度,增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