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9月11日至25日,国家矿山安监局青海局杜进栋副局长带队组成监察执法组对辖区煤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察。期间,配合广西局苟小兵副局长带队的国家矿山安监局第一异地执法组对2处煤矿开展异地执法。
此次主体责任监察和异地执法,以监督检查辖区煤矿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煤矿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为重点,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坚持井上与井下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深入煤矿井下和生产一线,找准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确保执法检查抓住重点,发现了一批问题和隐患,并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煤矿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整改销号。期间,执法组向相关煤矿企业宣贯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要求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