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矿山领域综合督查第二组对门源县矿山安全生产开展督查

发布时间:2022-10-14 发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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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安委会下发的《青海省“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10月8日至14日,省安委会矿山领域综合督查第二组赴海北州门源县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督查组分别抽查了铁迈煤矿、松树南沟金矿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对门源县应急管理局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开展监督检查。

  督查组采取深入井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了督查检查。在对铁迈煤矿检查中,督查组检查了该矿11070综放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向该矿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区队长等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发放了《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追究文件摘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因事故被追究责任案例摘编》《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法定职责手册》《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因事故被追究责任案例摘编》《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追究责任案例摘编》。同时,对松树南沟金矿尾矿库、露天采场及排土场开展了检查,重点对该矿今年8月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进行了“回头看”,通过查阅整改方案及坝体稳定性分析报告等印证资料,结合尾矿库实地检查情况,确认该条重大隐患问题已整改消除。

  此次督查,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4条,其中重大隐患1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松树南沟金矿尾矿库,督查组依法依规作出了现场处置,并将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移交县应急管理局,责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督查组要求,门源县应急管理局要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大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精准开展安全风险研判,确保执法到位。各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紧盯风险隐患防控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提升矿山本质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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