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组织大柴旦行委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五科”技术人员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对近期查处的一处煤矿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公开裁定,并开展警示教育。
公开裁定会上,主持人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告知涉案煤矿主要负责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公开裁定纪律。案件承办人详细列举涉案煤矿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展示证据材料,解读违法行为认定依据,提出处罚意见和依据。裁定小组听取了案件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其他参会煤矿负责人也发表了意见建议,一致认为本次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建议适当。经裁定小组集体讨论后,主持人宣读了案件最终裁定结果。
裁定结束后,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各煤矿企业深刻吸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强化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通过公开裁定典型违法案件,结合法律法规剖析违法行为的危害,开展现场释法和警示教育,涉案煤矿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法治观念和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参加裁定的煤矿企业表示,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