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针对青海金涌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党组安排,监察执法二处联合矿山安全监察处在局机关驻地约谈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
会议要求,青海金涌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强力推动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硬执行、硬落地。二是深刻反思事故教训,深入剖析事故背后的根源,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三是强化矿山主要负责人履职担当,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三个全面”: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全面主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全面保障安全投入。四是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按照两办“意见”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五职”矿长与“五科”技术人员,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五是加强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五统一”管理。六是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程序,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符合复工复产条件。
监察执法二处全体人员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约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