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抓预防 纪律作保障

发布时间:2023-07-05 发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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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驻部纪检组《关于做好防汛救灾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局机关纪委有关要求,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6月27日-29日,青海局纪检组对海北州辖区铁迈煤矿、西海煤炭公司所属5处煤矿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监察执法人员遵纪守规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在铁迈煤矿,纪检组与企业负责人就监察执法人员对矿山汛期防范工作检查情况、企业防汛工作重点部位和环节、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等进行了座谈,对企业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向企业明确指出,凡是矿山监察人员个人推销、介绍、买卖防汛物资一律予以拒绝,严禁企业为监察人员“给面子、讲人情”进行防汛物资交易行为,切实把青海局倡议的“五严禁、五拒绝”践行在工作实际。

  在西海煤炭公司,纪检组向公司负责人、煤矿矿长指出,企业所处高寒高海拔,汛期极端天气多,以防汛为重点,也要密切关注雷电、雨雪等特殊极端天气,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析矿区小区域的气候特点,把汛期防事故防灾害做实做细。

  纪检组对监察执法人员在矿执法情况进行了了解,再次强调落实“五严禁、五拒绝”,尤其是防汛救灾物资的采购中,绝对禁止与监察执法人员“相连互通”,切实把纪律的利剑时刻悬在头顶、亮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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