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异地监察的通知》的安排部署,5月8日至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进栋同志带队,会同青海省应急管理厅组成工作组对贵州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异地监察。
工作组聚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坚持查企督政同步推进,在与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充分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察方案和检查表,对标对表开展监察,务求取得实效。期间,共抽查检查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及以上、边坡高度超过200m的高风险非煤矿山4矿次(含1处二等尾矿库),发现各类隐患问题42项,其中重大隐患9项。针对2处地下矿山存在的“关键少数”不履职、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不落实、通风系统紊乱等一批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立即停产整顿,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督查检查铜仁市政府及松桃县(非煤矿山重点县)、福泉市2个县级政府,发现其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16项,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盯紧看牢“关键少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推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等整改措施和建议,并及时向当地政府进行了反馈。同时,工作组将监察发现的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问题和企业隐患清单移交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由贵州局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