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青海局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反三违”警示教育视频会

发布时间:2023-03-01 发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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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上午,国家矿山安监局青海局、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煤矿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三违”现象发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组织召开了全省煤矿“反三违”警示教育视频会。国家矿山安监局青海局局长牛银海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郭显世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以及青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会上,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公司、青海义海能源公司2家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紧紧围绕2022年度各自发生的一起死亡1人一般事故作了深刻反思发言。同时,会议组织与会人员观看了三部煤矿因“三违”发生事故警示教育片。

  牛银海局长作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筑牢责任意识防线,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三违”行为》的讲话。他指出,一要深刻认识煤矿“三违”行为的严重性,增强防范煤矿“三违”行为工作的紧迫感、压力感、责任感。按“三违”行为因发生的主体层级和违反的政策法规层级不同,划分为“大三违”和“小三违”。既要反“小三违”,更要反“大三违”。二要深刻认识煤矿“三违”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增强“反三违”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了阐释,指出了“三违”行为主要表现八种形式,并对“三违”行为上存在的想违、能违、敢违现象从思想理念、考核奖惩、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原因剖析。三要强化企业主体、地方监管、国家监察“三个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煤矿“三违”行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法治意识、建立“反三违”的制度体系和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对煤矿“三违”行为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煤矿“三违”行为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工作。郭显世副厅长从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吸取教训、遏制“三违”,聚焦问题、严格监管等方面对推动全省煤矿企业“反三违”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还就贯彻落实2月24日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新井煤业公司露天煤矿“2.22”坍塌事故教训,统筹做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国家矿山安监局青海局领导班子成员及青海局、省应急厅相关处室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各产煤州、县(行委)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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