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编发丛书强根基 学法守规长警醒——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同步落实

发布时间:2022-10-28 发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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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青海局持续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推动辖区煤矿企业构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以全省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为契机,将法治宣传和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作为向煤矿企业传导责任的高压链条,作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向全省所有煤炭上级公司、二级公司领导班子及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等赠发了青海局编印的《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及警示教育系列摘编》丛书。同时将督政督企结合起来,分别向海北海西州政府、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赠发了成套丛书,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讲解了丛书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截至目前,仅用一个月时间,便已成套发放系列丛书135套共计675本,收到了积极良好的反馈和社会反响。

  《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及警示教育系列摘编》丛书共5本,于今年9月份正式编印出册,包含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追究文件摘编》《主要负责人因事故被追究责任案例摘编》《技术负责人法定职责手册》《技术负责人因事故被追究责任案例摘编》和《相关人员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追究责任案例摘编》,是青海局始终秉承“零事故”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履行国家安全监察职责的使命任务为出发点,以全面调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而编印。整套丛书是以“123456”总体工作思路为主线,紧盯煤矿企业主要则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三类人”,立足辖区主要负责人履职意识有待加强、安全理念有待提升、法治意识还需增强;技术负责人职能定位不够准、职责落实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违规操作仍旧存在、事故警示震慑作用有待持续释放的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矿施策、精准发力的工作原则成套编印的煤矿综合性书册。套书对“三类人”因人施教,高位统筹,细致架构,有针对性地收集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煤炭、矿山的法律法规,以辖区煤矿近年来发生的煤矿事故为参照,分门别类全面梳理了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相似度高、共性问题多、具有典型意义的一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煤矿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精心选取了借鉴价值大、典型警示作用强、实践教育意义大的淹井、垮塌、运输、顶板、水害、机电、瓦斯、坠人、溃煤、窒息、溃砂溃泥等11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对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及追究责任情况进行了分类分析,对比解读,做到了有案例、有分析、有解读,既有工作方法,也有工作规范。这是青海局为了防范和杜绝同类事故发生而给出的实招硬招,也是为推动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构“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治标与治本同步走抓的一剂良药。

  自10月份以来,青海局将学习、宣传、贯穿、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紧盯党的二十大前后关键时间段,把全部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一手抓法制宣讲,一手抓督查检查,把拧紧思想“源头关”与严守安全“风险关”结合起来,盯住“三类人”,通过构建法制屏障,敲响事故警钟,持续压紧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以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为督查检查重点,对海北、海西地区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和频发问题,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根本性问题,积极探索应对举措,立足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法治意识不够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安全规章规程不清楚不掌握,违规违章作业人员仍未吸取事故警示教育教训等方面,从上到下、从政到企、从矿到人,将《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及警示教育系列摘编》丛书带入每个产煤地区、每一个煤矿企业,实现全省煤矿企业赠发书册全覆盖。在工作期间,局长和分管局长分别带队,因矿施策、靶向发力,以“123456”总体工作思路中的安全共治工程为具体抓手,以“三类人”为目标人员,持续用好“三级对接”工作法,即分级开展主体责任专项监察、约谈、推动落实警示教育责任、督促落实安全风险研判责任和追究事故责任等方式,抓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持续采用“三级三册三法”工作法,即由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带队执法处长及各矿监察联系人分级分别对接,赠发《法定职责手册》《煤矿事故追究责任案例摘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追究文件摘编》,及分级开展专项监察、约谈和事故责任追究的方式,抓技术负责人责任落实。通过“四公示四清单四严查”工作法,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化、清单化、常态化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责任,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同时,各检查组寓教于管,以《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及警示教育系列摘编》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开展了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并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开展相关工作,续释放责任压力,推动煤矿企业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紧张状态,使“三类人”时刻感受“脊背发凉”、始终保持高度警醒,推动煤矿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抓安全,共同建立“人人为安全、人人为安全”的安全屏障。

  下一步,青海局将以《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及警示教育系列摘编》丛书为抓手,分2022年底、2023年初、年中和年度四个工作阶段,将学习、宣传和落实“三个环节”贯通到全年工作中,贯穿到监察执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事故调查、政策法律法规宣讲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分别召开“三类人”交流座谈会,立足工作和岗位特点,分享实践经验,交流体会感悟,总结认识看法,取长补短,互勉共促。并以此为平台,为煤矿企业搭建展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档升级的窗口,同时指导帮助建立健全可量化、可执行、可考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守牢法律底线,全面加强煤矿现代化能力建设和机制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做到依法办企办矿、依法履职尽责、依法生产经营,为全面安排部署2023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奠定工作基础,用实际工作成效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精神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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