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组织煤矿企业举行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仪式

发布时间:2022-04-06 发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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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立足“两个根本”统筹推进各项监察执法重点任务,紧盯关键环节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在深入海西州各煤矿开展安全“体检”同时,按照《关于健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组织各煤矿矿长和上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集中开展安全承诺仪式,各煤矿党员代表和生产一线不同岗位的矿工代表参加仪式、接受本企业本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公开安全承诺,青海局副局长杜进栋、执法处室负责人和省、州、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共同见证了安全承诺仪式。在大煤沟矿,该矿上级公司董事长段新伟、总经理赵光明面向该矿各生产区队、班组共60名矿工代表逐条宣读承诺内容,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签字后的承诺书还将悬挂在醒目位置接受全体职工监督。在代表民营企业的隆安煤业公司,该企业实际控制人赵世恒在举行安全承诺仪式后表示,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向员工进行承诺,身感责任重大,向员工宣读的十余条承诺,既是职责义务也是需要重新认真思考的奋斗目标方向,从中增强了落实职责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同时获得了实现安全与效益双丰收的信心和决心。在鱼卡第二煤矿,近期刚上任的矿长冶平表示,承诺就要兑现,今后会带领大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本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其他煤矿企业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分别开展了安全承诺仪式。青海局今后将坚持严执法与送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改进监察执法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治本措施,督促指导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承诺”是青海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四个规定动作之一,在以往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青海局将坚持监督指导煤矿企业。一季度“安全承诺”,二季度责任落实专项检查,三季度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四季度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并发布通报,有力有效推进企业各个层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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