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对外发布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2-01-12 发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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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青海局主要职责。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挂牌运行,是行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实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青海省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青海省、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青海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恪尽职守,牢固树立“两个至上”,始终坚持“两个根本”,统筹发展与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创新监管监察方式,加大国家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为推动青海、西藏两省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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