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3月8日至12日,青海煤矿安监局组成督查组,对海北地区2处长期停建煤矿、1处煤矿上级公司和1处正常生产煤矿开展了督查。
经检查,海北地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驻矿盯守人员能够认真履职尽责;被检查的2处长期停建煤矿不存在日停夜开、明停暗开等违法违规行为;1处正常生产煤矿也未发现违法违规复工复产行为。
为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将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纳入监管执法计划,明确各矿专人盯守和巡查责任,定期开展巡查和抽查,严防明停暗开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二是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维修、生产、建设,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三是要深刻吸取岁末年初全国矿山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抓好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的“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采取有力举措,有效防范和杜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做细做严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着眼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多措并举,在巩固上一阶段排查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集中攻坚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铁腕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