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及警示教育系列摘编》的通知
矿安青〔2022〕80 号
各煤矿企业: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123456”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思路,为深入推动全省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动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技术负责人落实安全技术责任,形成深入推动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的安全法治意识,促进青海省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汇编了《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及警示教育系列摘编》(以下简称《系列摘编》),并决定在全省煤矿企业开展《系列摘编》学习活动。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系列摘编》共 5 册分别为《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追究文件摘编》《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法定职责手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因事故被追究责任案例摘编》《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因事故被追究责任案例摘编》《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追究责任案例摘编》。《系列摘编》重点介绍了煤矿企业(煤矿)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因事故被责任追究案例,同时也汇编了以上三类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明确的法定职责。各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职工主动学、自觉学、带头学,做到学法、知法、尊法、守法,通过学习明晰各自岗位所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违法后果,举一反三,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以矿山安全生产法治为主线,建立起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组织学习《系列摘编》作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要坚持领导带头学习。统筹抓好班子集中学习,把《系列摘编》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狠抓学习落实,坚持全面学、系统学。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努力做到在学习上深一步、认识上高一筹、实践上先一招。要主动深入生产一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要坚持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二要系统推动全员学习。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把《系列摘编》纳入全员培训教育内容,融入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中,通过班前会、宣讲会以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三要努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充分利用企业宣传栏、内部报刊等,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人员因事故被追责典型案例,努力营造人人学习的浓厚学习氛围。
三、强化结果导向,切实促进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学习活动自 2022 年 11 月份开始,到 2023 年年底,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通过组织开展学习《系列摘编》,在 12 月份召开煤矿企业、煤矿主要负责人学习座谈会,汇报交流学习收获,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变化体会及对 2023 年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与安排。第二阶段(2023 年 1 月至 3 月):通过组织开展学习《系列摘编》,在 3 月份召开煤矿企业、煤矿技术负责人学习座谈会,汇报交流学习收获,履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变化体会及在煤矿安全技术工作中的重大变化举措。第三阶段(2023 年 4 月至 6 月):通过组织开展学习《系列摘编》,在 6 月份召开反三违学习座谈会,煤矿企业、煤矿汇报交流学习收获,在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方面取得的变化及采取的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制定的长效机制情况。第四阶段(2023 年 7 月至 12 月):通过组织开展学习《系列摘编》,在 12 月份召开《系列摘编》学习活动总结交流会,各煤矿企业、煤矿汇报学习做法及成效。各煤矿企业、煤矿在学习活动中典型做法和成效可及时向青海局报送材料。学习活动结束后,青海局将对各煤矿企业、煤矿典型做法及成效进行汇编交流供学习借鉴。
联系人:李生峰 联系电话:0971-6137710(带传真)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