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3号

发布时间:2023-08-16 发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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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事实】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矿井存在使用非安标设备、超能力生产、“五职矿长”配备不齐全等问题隐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监察执法一处监察员现场检查发现,青龙沟金矿北矿段3440中段穿脉变电硐室使用的KS11-400/10、KSG-4/0.5型变压器和低压开关柜未取得非煤地下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青龙沟3号露天矿8月采矿178456吨,月度产量达矿山年设计生产能力的119%;青龙沟金矿未配备总工程师,未单独设置安全副总经理。

  【处罚情况】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监察执法一处依法将问题隐患移送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处理,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依法实施了处罚,共罚款1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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