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至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党组书记、局长牛银海同志带队对青海义海能源公司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监察。
期间,监察执法组听取了义海能源公司领导班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汇报和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详细查阅了义海能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资料,按照“逢查必考”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抽考。牛银海局长与公司生产技术、人力资源、纪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并与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班子成员开展了一对一交流。
反馈会上,牛银海局长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并就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持续抓好两办《意见》宣贯落实,推动《意见》宣贯进机关、进矿区、进区队、进班组,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意见》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持续提升矿井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大煤矿智能化技术资金投入、人才投入,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实现减人、增安、提效。大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不断建设完善煤矿人员精准定位系统、露天煤矿边坡在线监测系统、人脸虹膜考勤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三是要持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增强提高普查精准性,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手段,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四是要持续推进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断强化煤矿瓦斯、水害、火灾防治、顶板等灾害防治,加强机电运输、安全监测监控、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和应急准备演练响应,扎实推进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五是要持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培训投入,开展精准培训。持续组织开展好全员熟练使用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应知应会等逃生技能培训。六是要持续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要按照《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严格履行承托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督促托管煤矿矿长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青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进栋同志结合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针对监察发现的问题,从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等9个方面提出了监察意见。义海能源公司董事长段新伟作了表态发言。